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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凌尔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常新行审环验〔2019〕43号
2019年3月1日
常新行审环验〔2019〕43号关于常州凌尔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物回收利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常州凌尔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你单位《常州凌尔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物回收利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常州凌尔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物回收利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9年1月组织该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港区西路19号,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回收废包装桶40万只、废塑料袋1000吨(HW49),形成年翻新废桶31.4万只、年破碎废铁桶回收废铁620吨、年产塑料制品1600吨的综合利用处置能力。该项目实际建成年回收废包装桶35万只、废塑料袋1000吨(HW49),形成年翻新废桶31.4万只、年破碎废铁桶回收废铁620吨、年产塑料制品1600吨的处置能力,故为部分验收。该项目于2016年11月21日取得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的批复(常新环服[2016]40号)。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一)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废树脂、废有机溶剂、漆渣、蒸馏残渣、滤渣、工艺废液、过滤残渣、设备清洗液、除尘器集尘、报废样品、污泥委托宜兴市凌霞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江苏长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漆桶委托常州明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设置单独的生活垃圾堆场。危险废物堆场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常州市人居环境检测防治中心编制的《常州凌尔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物回收利用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一)固废: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噪声与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现场检查,同意通过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3月1日
抄送:
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环境保护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3月1日印发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19年3月1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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