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政府公示 > 内容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全 文
1
江苏武进液压启闭机有限公司
常新行审环验〔2019〕176号
2019年7月2日
关于江苏武进液压启闭机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液压启闭机技改项目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意见的函
江苏武进液压启闭机有限公司:
你单位《江苏武进液压启闭机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液压启闭机技改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申请》及《江苏武进液压启闭机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液压启闭机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材料收悉。我局于2019年6月组织该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江苏常州新北区龙城大道2689号。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已技改完成,新增喷漆、喷砂等加工能力,全厂维持年产9000吨液压启闭机的产能不变。该项目于2017年12月19日取得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常新行审环表[2017]61号)。
本次验收为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金属边角料、除尘收尘外售综合利用。该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含油污泥、废切削液、漆渣、含漆抹布手套、废漆桶、废柴油、废机油、废活性炭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含油抹布手套难以单独收集混入生活垃圾后由环卫清运。危险废物堆场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南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江苏武进液压启闭机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液压启闭机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已全部按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了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经现场检查,同意通过验收。
项目通过验收后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危险废物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要求完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控,减少二次污染。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畅通的环境公众参与平台,公开环境信息,加强与公众的沟通。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
2019年7月1日
抄送:
区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1日印发
公示期限
公告日期:2019年7月2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519-85167727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