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预决算
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办2019年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常州市新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新北区区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新财预[201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切实做好2019年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公开主体
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的单位或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其余部门都应按规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
1.部门概况。按模板内容进行公开。
2.部门预决算公开表。2019年部门预决算公开表共12张,包括: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功能科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政府采购支出表。没有数据的空表,不得自行删除,应在表底用文字注明本部门无相关收支项目。各部门应确保公开表格中的明细项目合计数与“合计”栏填列的数据一致。
3.部门预决算公开说明。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3项,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共14项。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事项包括: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部门收入预算情况、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预算绩效情况等。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事项包括: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部门收入决算情况、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预算绩效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
其中,在公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决算信息时,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各部门在进行公开说明时,应确保文字说明中的数据与公开表格中的数据相一致。如表格为空表或表格中数据为“0”,对应的文字说明中金额也应填“0”。按要求需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作对比说明的,即使发生额为“0”,若发生增减变化,也应填写增减变化原因。若无增减变化,则应写明“与上年决算数(或上年预算数或本年预算数)相同”。
4.名词解释。对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中使用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以上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要严格按照附件2、3中提供的公开模板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公开。
5.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凡纳入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专项资金,都应公开相关资金分配等信息。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等;其他项目也应该及时公开分配结果。财政部门要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财办[2018]55号)要求,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开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和政策办法等。
6.部门预算绩效信息公开。除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相关预算绩效情况外,还应按本级2019年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中制定的预算绩效公开要求进行公开。
7.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除在部门预决算中公开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外,其他公开要求应按《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17〕50号)相关规定执行。
8.资产管理信息公开。各部门对其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9.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各部门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二)公开时间
部门预决算应当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自然日)内向社会公开。
(三)公开方式
对于部门预决算公开,各部门若有独立门户网站的,必须实现“双公开”,即除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外,还应在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同步公开,并保持数据一致。若无独立门户网站的,只需在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的“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时,也可采取设置链接至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的本部门页面的方式进行公开。
(四)涉密信息处理
本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同一功能分类类级科目下,大部分款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类级科目;
2.同一功能分类款级科目下,大部分项级科目涉密的,仅公开到该款级科目;
3.个别功能分类款级科目或项级科目涉密的,除不公开该涉密科目外,同一级次的“其他支出”科目也不公开。
二、保障措施
(一)及时制定并印发本部门2019年预决算公开方案。各预算单位要按照省市财政部门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部门2019年预决算公开实施方案,并及时在全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的指定栏目公开。
(二)按时报送本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三)继续加大预决算公开工作自查整改力度。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各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本部门将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情况。区财政局将定期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监督检查后,本部门将及时做好整改建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