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新北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度新北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要提交的数据资料
(一)需区级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
区统计局、公安分局做好相关数据收集工作,分别完成“2017年和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公共财政预算等数据汇总表”(附件1)与“2017年和2018年人口及其变动情况统计年报表”的填写(附件2)。
(二)需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的数据资料
1.完成“2018年建设用地数据汇总表”(附件3)。
2.土地资源等单项管理工作考核、评比结果。
3.根据《细则》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数据资料。
(三)需要各镇(街道)提交的资料
根据《细则》要求,提供土地执法制度建设、开展活动情况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相关举措等材料。
二、数据资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数据资料提交时间统一为6月6日前。所有数据、资料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提交,请同时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初审后上报。请各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于5月31日前报联络员1名。
联系人:符志昭 俞佳宁
联系电话:89882035
电子邮箱:343850982@qq.com
附件:1.2017年和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公共财政预算等数据汇总表
2.2017年和2018年人口及其变动情况统计年报表
3.2018年建设用地数据汇总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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