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新北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1〕31号)及《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强本固基、开拓创新,切实将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行政管理效能不断提高,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现将我区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区的基础工作,将法制审核关口前移,着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体制机制。
一是行政决策重程序。全区各行政机关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过程中,突出了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采取部门议案、专题调研、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尤其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风险问题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其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是重大事项重规范。从今年年初起,所有需经区党工委委员(区委常委)会议、管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和议题在上会前都必须向区政府法制办报送经过部门领导和区分管领导签字的申请表和议题材料,经区政府法制办法制审核通过后,统一登记安排上会审议。这项制度使区政府法制办能够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参与区政府重大决策及涉法事务,通过合法性审查、法律论证、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为领导决策、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运作及处理群体性公共事件出谋献策。
三是建章立制重质量。始终将规范性文件的制发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坚持合法性至上,质量第一,在事前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议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文件内容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今年6月份,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启动了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已向市委办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4件。此外,为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统一性、系统性和权威性,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建设科学化水平,我区对新北区建区以来至2012年所有字号为常新委、常新委办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目前该项工作还在进行中。
二、以优化发展环境为引领,深化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工作
始终将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和政务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一是抓延伸,拓展政务公开。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向镇(街道)、公共企事业单位拓展、“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向镇(街道)延伸工作。今年上半年,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完成了目录编制、定制入网及视频培训等工作,“三合一”平台完成了权力梳理、定制入网及业务培训等工作,均从今年7月份起实现了正式上线运行。迄今,9个镇(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2条,平台办件37612件;63家涉及教育、卫生的公共事业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46条。同时,积极督促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指导部门妥善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14年至今,部门累计办件738796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3条,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5件。
二是抓改革,清理审批事项。各部门在区“三合一”政务平台权力运行数据、上级下放事项和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后的情况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提出事项清理意见报区审改办。区审改办采取集中审核的方式,对所有审批事项逐项对照法律依据及上级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目录实施清理,梳理出拟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并将审核后的事项返回单位由主要领导签字确认。经过“二上二下”的对接,并参照市级审批目录,初步确定了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清理前,我区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7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1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62项;清理后,拟保留行政许可事项98项,非行政许可事项不再保留。
三是抓创新,优化办件流程。突出审批效率,如工商分局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简化审批流程,对于政府机关,公益性社会团体组织的公益性活动申请,实行备案登记制,对申请材料的种类和形式不作硬性要求。2014年1-11月,行政服务中心全年办件98837件,其中承诺件为50454件,各窗口承诺件办结时限同比加快了2个百分点,各部门的行政服务承诺时限压缩到其法定时限的45%。
四是抓效能,提升办件质量。由区作风办、法制办、检察院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触屏跟访、短信随访、电话回访、网络接访”四位一体群众评议模式对全区20个政府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办结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等工作事项办件进行“看效能”行动,共评议办件1020件、召开集中检查会6场、重点检查执法案卷125件。“千项办件看效能”专项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各部门提升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了部门执法人员的效能意识、服务意识、发展意识。
三、以加强法制监督为重点,不断规范行政行为
始终将执法监督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进一步整合外部和内部的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更好地发挥行政监督的预防、补救和改进作用。
一是认真做好复议诉讼。积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运用多种方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我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数量继续保持上升趋势,涉及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有4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涉及部门及镇街道的有21件,其中,信息公开案件占66.67%,所有案件均未出现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撤销或者变更的情形。继续保持行政审判和依法行政良性互动,每年初召开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尤其是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及时出庭应诉,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在100%,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
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区人大注重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专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依法行政、“六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的报告等,并注重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区政协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围绕“法治新北”建设,针对多个领域的行政执法开展专项调研,并积极促成调研成果转化,如推进质监、药监、卫生等部门开展豆制品市场联合整治,彻底规范新北区的豆制品市场。区级各部门及时承办两会提案及建议,落实了主要领导负责制,通过分解任务、现场督查和组织“回头看”等形式,全面推进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201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是探索推进联合监督。区政府法制办与区检察院通过工作衔接,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坚持各尽职能、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原则,充分发挥区检察院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中的职能作用和区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自觉意识、能力和水平,促进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规范、高效运行,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区政府法制办和区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了“千项办件看效能活动”、“行政执法100例案卷评议活动”。
四、以构建和谐新北为目标,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始终把全社会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努力营造遵法守法、依法用法的环境,形成与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建好阵地,充分发挥“高新区讲堂”的宣传阵地作用,邀请复旦大学谢佑平教授作《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的专题辅导报告,帮助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领会和把握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加快推进各村(社区)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打造群众身边触手可及的“一镇(街道)一村(社区)一品”平台。西夏墅镇池上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春江镇春江社区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河海街道法治文化街区被评为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做实载体,做实“与法同行”法制宣传品牌,出版3期高新区报“与法同行”专版;务实推进法治文艺下乡(进社区)巡演,截至目前已演出36场次;首次开展送法治电影下乡(社区)活动,专门制作法治微电影光盘,组织深入村(社区)、工地放映300余场次。活动引领,充分发挥区法宣办牵头作用,积极会同各成员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普法、新市民法律服务社区行、法律宣讲“六进”等活动,其中“快闪”式普法进企业活动,深入百家企业、千个班组、万名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相关信息被江苏法制报、常州日报报道。
二是全面加强行政调解。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建立了行政调解统计报告工作制度,形成了政府法制机构牵头、政府各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统计报送协调联动机制;邀请资深法官针对基层调解实际深入各镇(街道)开展7场基层调解实务“巡回式”案例化培训;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进一步发挥全区各类调解组织止纷息争的作用,其中,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来我区拍摄2期专题片,并于5月3日和6月22日先后在《小区大事》栏目中播出2期专题片,用生动影像多角度展示了我区基层组织和调解员关爱帮扶农村困难群体,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的全过程。
三是继续推行柔性执法。继续推进行政指导,将其作为强化行政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切入点,积极进行探索试点。要求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树立服务理念,采用指导、劝告、建议、提醒、约谈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增强守法经营意识,降低违法风险和社会管理成本,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继续倡导说理式执法,要求各级加强行政权力自律,大力推广运用口头说理、书面说理等方式,努力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减少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对立和抵触情绪,提升了行政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
虽然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是:依法行政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深化,各类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需要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等。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步,我区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全力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