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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罗溪镇与5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2019年企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把环保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做到层层有压力,人人有指标,确保2019年全镇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目标责任书》从多方面明确了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重视环境保护机构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台账,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制度。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的例行检查、落实整改意见。完善厂房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