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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常州市检察院连续受理了两起与走私珍贵野生动物有关的案子,其中一件嫌疑人为了谋取几万余元的利润,走私象牙270余公斤,案值上千万;另一案件的嫌疑人则是仅仅出于喜爱从境外购买了两条濒危蟒蛇,两人因此就或将分别面临十年以上及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罚,付出的代价之大出乎当事人想象。
据了解,近年来,因“碰”珍贵野生动物或制品而付出代价的人不在少数。据统计,2018年至今,我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案2件2人,受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件1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23件53人。
走私过境34段270多公斤,价值1000多万元的象牙
赚200元一公斤,换来10-12年的量刑建议
当场起货34根象牙段,39件象牙制品,重达270多公斤,价值人民币1000余万元……前不久,常州海关破获江苏历史上最大的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目前,嫌疑人肖某(化姓)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根据线索,有走私嫌疑的香烟店主浮出水面
肖某在我市经营着一家烟酒店,对外却经常使用化名、时常换用未实名登记的电话号码、驾驶的车辆使用假号牌,一系列反常举动引起了海关缉私警察的关注,经过摸排和相关线索,警方怀疑其具有组织、参与象牙走私的重大嫌疑。
今年2月24日傍晚,两辆挂着外地牌照的汽车停在了肖某的烟酒店附近,这两辆汽车短暂停留后,驶进了附近一处地下停车场,肖某开着自己的车跟进了停车场。在附近守候的缉私警察立刻警觉起来,密切观察着肖某的一举一动。
为避免打草惊蛇,侦查人员在车库出口耐心守候,等待肖某驾车离开。不出侦查人员所料,10多分钟后,肖某将车开出车库,停在烟酒店门前,并组织人员从后备厢搬运货物。侦查人员发现,他们搬运的正是象牙。
走私象牙的他们反侦查意识很强
到案后,肖某交代,其因为和越南商人“阿南”一直有生意往来,从水果到手串,已经合作了好几年。从去年开始,“阿南”向肖某透露自己手上有一批象牙货源,希望他能拿到国内代销。考虑到想接手“阿南”手上的金属业务,所以即使知道走私象牙利润低、风险大,肖某还是答应了下来。
走私象牙过程中,从网上购买非实名的手机号,用假名字、假地址都是不足挂齿的小伎俩,为了运输途中安全,象牙一般都是从越南走广西入境,而后运往常州。运输过程中,一般是一辆货车和一辆经过改装的越野车与其照应,货车在前面打头阵,查探路上是否有设卡检查,而象牙则藏在含有暗格的越野车内,跟在货车后面。
交易过程中,肖某也会有意使用套牌车辆,交易地点也是几经查看,挑选了一家洗浴中心有监控盲点的地下室。
查获象牙重270多公斤,建议量刑10-12年有期徒刑
肖某被当场抓获时,警方从其店铺以及车后备厢内搜出涉嫌走私象牙段34根和象牙制品39件。
经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现场查扣的34段象牙均为现生象(非洲象或亚洲象)象牙,共计270多公斤,价值人民币1000余万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本案数额超过1000万元,检察机关建议量处10-12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肖某到案后交代,他从阿南手中进象牙的单价是每公斤5100元,而自己卖给下家的价格是每公斤5200-5300元。“也就是说平均一公斤的利润在200元左右,还要除去他给手底下帮忙的伙计发工资,其实冒了这么大风险的买卖赚不了几个钱,但是面临的刑事处罚却是非常严重的,可以说是得不偿失。”案件承办人说。
从境外网购两条蟒蛇 爱养蟒蛇的姑娘 或坐牢5年以上
小兰(化姓)从小跟着外婆生活,缺少父母陪伴的她性格有些内向,朋友不多,唯一喜欢的就是各种小动物。但是小兰和一般喜欢猫猫狗狗的小姑娘不同,她喜欢饲养的都是比较不常见的动物,比如蛇类。也就是这个爱好,把她送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今年4月12日,海关发现一件从国外邮寄至常州的包裹存在异常情况。经开包查验,邮包内有两条藏匿的疑似濒危动物蟒蛇,该局对此立案侦查,根据包裹上的地址对小兰进行了传唤。
原来两年前,小兰加入了一个蟒蛇交流群,经常看群友讨论相关的资料和视频,心里十分喜欢。今年1月10日,小兰通过相关论坛结识一个加拿大华人,出于个人喜好,小兰向其提出购买蟒蛇的想法,但是困惑于不知道怎样可以躲过海关检查顺利拿到蟒蛇。对方当即表示根据其经验,可以将蟒蛇藏在例如音响箱内邮寄给她,躲过海关检查。
听到对方这么说,小兰很高兴,双方谈好两条蟒蛇一共1.5万元的价格后,小兰便付了定金,坐等“新宠”上门。期间,小兰还特意翻墙到国外网站查询过,她购买的蟒蛇属于《华盛顿公约》附录二保护动物,可尽管如此,她还是抱着侥幸心理下了单。
4月9日,对方成功将两条蟒蛇放进音箱包装好后用快递寄出,并将单号发送给小兰。4月16日,小兰收到快递包裹的同时,被缉私人员在其家中抓获。
经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兰所收包裹内藏匿的两条蟒蛇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保护的野生动物。
小兰在明知保护动物管制国际贸易情况下,仍与加拿大华人合谋,通过邮件藏匿方式将两条蟒蛇走私入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罪。根据2014年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量刑标准,小兰涉嫌走私的珍贵动物数量为2条,应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此案已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爱野生动物, 就不要把它们当商品
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等特殊情况,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持有许可证。这说明捕捉、贩卖、私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
所以为了经济利益走私象牙案中的肖某涉嫌违法是毫无疑问的,其本人在走私、贩卖过程中的种种反侦查行为也足以看出其深知被抓后将会面临怎样的后果,只是为了不多的利润,如此铤而走险,着实划不来。
在办案实践中,检察官也碰到过像小兰这样的动物爱好者,有些甚至连自己买到的是国家保护动物还浑然不知,就涉嫌了违法。“他们虽然并不是出于谋取利益的目的,但是因为这些动物的珍贵和稀有,私自买卖同样也是违法的,并且法律对于这方面的量刑通常以数量和重量为标准,情节严重的情况通常要判五到十年,甚至十年以上。”同时,检察官也表示在违法捕捉、贩卖野生动物的过程中,常造成动物的大量死亡,所以,将保护动物作为宠物饲养,不但不是爱护动物,反而可能是对它们的一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