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现就局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堵小东:分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人事、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
朱 克:分党组成员,副局长专职联系区“263”办公室;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宣传、群团、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分管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科。
郝明安:分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机关作风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联系区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环保局机关党委。分管支部工作。
王淑媛:分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大气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政策法规、环境科技、生态规划、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环境监测、环境信息、污染源普查工作。分管大气环境监督管理科、法规科、监测站。
吴荣炳:副局长(挂职)负责水环境管理、土壤环境管理、自然生态保护、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环境应急、固体废物管理、核与辐射监管工作。分管水环境监督管理科、固废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科、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