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环保管理能力,更好地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度全区重点企业环境管理实务轮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企业环保管理要求与实务操作。
二、培训对象
新北区辖区内:
1.区级重点污染源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
2.镇、街道重点污染源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培训时间
上午8:30-8:55报到,9:00正式上课,共培训1天;
四、其它事项
1. 本期培训请各镇、街道环保部门派员,带队组织本辖区相关企业参加,请镇、街道环保工作部门及时将培训通知转发至本辖区各有关企业。
2.各有关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此次轮训班培训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参训人员必须认真听讲,不得无故缺席,培训考核采取课间考勤和课堂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企业环保审批、许可证申领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