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常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培育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常州市安监局制定并印发了《常州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培育和管理办法》(常安监〔2018〕15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4日
/uploadfile/cznd/2019/0123/20190123105130_8322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