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新北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9年新北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相关企业结合《关于印发2019年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常应急〔2019〕1号),对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
2019年新北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9年,新北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将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扣“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这一工作中心,坚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压降一般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这一工作目标,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这一工作手段,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度持续提升。重点完成两大任务:一是深化完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改造提升工作,2019年底基本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启动智慧化安全园区建设,在安全生产信息化、自动化方面,初步实现企业管理体系与政府监管体系的融通,并在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与事故预警等方面取得突破。具体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深化完善改造提升
(一)完善验收考核机制。根据《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化工企业改造提升标准实施方案》(常新化联办〔2018〕1号)要求,制定完善相关实施标准、考评体系、验收细则,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根据企业进展情况逐一考核验收,确保各项改造提升任务全面完成,并取得实效。此外,及时总结和研究,进一步将相关要求拓展延伸至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危险性较高企业。
(二)强化风险防控能力。一是督促企业深化完善岗位风险评估与管控工作,更加全面、深入开展岗位风险辨识,坚决防止相关工作存在漏洞或停留表面,并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可接受。二是督促企业持续开展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自下而上进行风险研判、记录、报告、承诺,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防控安全风险,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并利用本单位“智能化二道门”做好每日承诺公告公示。
(三)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一是督促企业建好、用好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真正发挥出隐患排查治理、电子巡检、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设备管理等重点模块功能,并对系统运行管理的实效性进行评估。二是督促企业真正创建和运行安全标准化,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融合在标准化体系中,并在企业自评、专家评审、日常运行、持续改进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推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构建责任明晰、管理严格、措施有效、应急有力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机制。
(四)保证自动化控制成效。严格审核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的设计方案、施工质量和变更管理,并对改造提升后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和研判,确保自动化控制实现更精确的工艺控制、更灵敏的风险监控、更可靠的安全保护,降低风险区域的人员数量,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二、深入开展安全治理
(一)全面完成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2019年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收官之年,对照《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常新委办﹝2017﹞82号)和《新北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常新安监﹝2017﹞80号)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确保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同时,根据职责分工,跟踪联系区各有关部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做好工作信息汇总,适时开展督查并进行通报。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长江大保护、“263”、“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继续配合做好“减化”工作,并强化企业关闭、设施设备拆除中的安全监管,防范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本质安全诊断治理。按照《新北区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常新安监﹝2018﹞102号),督促相关重点化工企业于2019年3月底前全面细致完成排查诊断,并在此基础上扎实进行整改治理,坚决防止诊断走过场和整改不彻底情形发生。区安监部门将组织开展隐患治理专项执法检查,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工作。同时,将本质安全诊断与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老旧设备安全治理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统筹考虑、有机结合、科学规划、协同推进,尽量避免企业来回返工和边产边改的情况。
(三)继续开展特殊作业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动火作业专业化管理,要求动火作业100%在云系统平台登记报备,引导企业利用本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办理动火申请和审批,条件成熟企业逐步由依靠专家审核向自主把控过渡。严格执行《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试行)》(苏安监〔2018〕1号)要求,执法检查要做好动火现场、纸质票证、线上数据的比对,重点检查人员资质、风险分析、安全措施和作业审批的合规性。同时,对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其他特殊作业,加强检查巡查,及时发现企业相关作业过程中不符合规范、不满足条件等事故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整治。此外,为突出检维修作业环节管控,加强承包商管理,有效防范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部署开展化工(医药)企业检维修安全管理专项整治。
(四)认真开展深度检查指导。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苏应急〔2019〕1号)要求,组织2名(含)以上安全监管及执法人员和5名(含)以上不同专业的专家共同组成深度检查指导组,分设计、工艺、设备、仪表、安全管理等5个专业组,对受检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检查指导。不断提升检查指导工作的精准度,建立健全安全检查与指导、检查与执法并举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行业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
三、精准开展服务指导
(一)指导企业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一是从培训内容、参训人员、开展形式、考核方式、奖惩机制等方面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企业持续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二是不断充实完善培训考试题库,区安监部门牵头建立并定期更新通用题库,无偿提供各企业使用,各企业设计符合自身需求的专用题库,区安监部门会同专家给予指导和支持。三是指导服务企业对存在问题较多和重要性较高的动火作业管理、设备管理、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精准培训,以高效的培训促使相关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指导企业提高隐患排查能力。在企业立足自身,结合岗位风险评估管控成果,列出需检查区域、场所、部位基础上,会同专家指导服务企业根据综合性、周期性、专业性检查要求,制作表单化、清单式安全检查表。注重借鉴吸收示范企业的先进经验,确保安全检查表内容全面、标准明确,让检查人员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有的放矢、有章可循。“一重点一重大”企业要充分利用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将安全检查表融合在隐患排查和电子巡检工作中,实现定点、定时、定人、定内容的程序化操作和后台管理考核,实现关键环节控制和全程可追溯。
(三)服务企业有序合规建设生产。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阶段和安全审查阶段,提前介入、深度参与。在组织试生产方案专家论证、监督核查项目竣工验收、生产(使用)许可证初审过程中,收到企业申请后主动对接、尽快安排。一方面主动服务企业,解释宣贯法规标准和上级文件要求,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一方面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安全监管要求,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该否决的坚决否决。监管执法工作坚持以隐患彻底消除、企业持续改进为目标导向,引导企业真正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健康可持续安全发展。
四、不断夯实监管基础
(一)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化平台。一是依托现有的新北区智慧安全监管一体化云系统平台,实现与企业、园区、部门之间联动互通的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信息化监管。二是科学规划、扎实推进智慧化安全园区建设,依托滨江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控预警应急一体化平台,统筹考虑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置两方面要求,拓展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化工企业安防“一图一表”、化工园区信息化管理等功能。注重数据分享、信息互联和平台融合,考虑将企业参数超限报警、事故报警接入政府平台,及时处置和反馈,并将核实后的报警信息根据重要程度和危急程度分级,发送至相关领导和应急人员。
(二)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促进作用,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投保全覆盖,将保险机构为投保企业配套提供的风控服务和专家检查作为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继续强化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队伍技术支撑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继续开展专家会诊、专家检查,并聘请专业人员协助参与专项整治、事故调查等工作。三是开展公众咨询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一方面鼓励创建更多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实现示范引领效应,一方面通过反面典型曝光,产生震慑警示效果,并制作高质量的微电影、警示片等宣传教育资源向大众投放,提高公共安全意识。
(三)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统筹协调,联合其他应急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准。同时,持续改进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各部门的协调处置能力,组织开展区政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突出演练的综合性和实战化,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预案。督促企业规范企业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卡的编制、培训和演练,加强人员值守和预警监测,通过高水平的应急管理降低事故风险。
(四)持续强化执法惩戒力度。通过年度执法计划检查,专项整治等,保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高压态势,对改造提升、本质安全诊断治理等重点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开展重点执法,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完成、取得实效。同时,将事故防范贯穿全年各项工作,突出重大隐患整治,有效防范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一律依法进行事故调查,从严从重处罚。继续强化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和联合惩戒机制,完善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及公示曝光制度,联合各相关部门和上级部门,并透过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调整等市场手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违法失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