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层转《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木制品加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木制品加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应急〔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局、市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在3月20日前将辖区内涉及木制品加工工艺企业的再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报送区安监局工贸监管处。
联系人:丁健 ; 联系电话:0519-85177991。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5日
/uploadfile/cznd/2019/0221/20190221095656_4605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