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局各处室,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组织部《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工委(新北区委)组织部关于潘晨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常开组〔2019〕107号),决定:
潘晨光同志任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教育局综合计财处处长,免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综合计财处处长职务;
李燕同志任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处长,免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处长职务;
蒋辉同志任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免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处处长职务;
戴彩虹同志任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教育局教育发展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孙思维同志任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彭志勇同志任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教育局文化体育旅游处处长,免去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经济发展局旅游发展处处长职务;
彭宏伟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常州市新北区招生办公室主任职务;
戚宇凡同志任常州市新北区文体旅游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文雅同志常州市新北区文化艺术活动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何林同志常州市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委员会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教育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