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及时、准确上报自然灾害数据,方便统计相关数据,拟建立更新及时的灾害信息员数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主体。填报工作遵循属地原则,镇(街道)负责本级灾害信息员基础信息的更新填报工作,并对下级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村(社区)级灾害信息的基本信息由镇(街道)负责填报。镇(街道)填报存在困难的,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帮助填报。镇(街道)一级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抓灾情上报负责人各1人,镇(街道)级信息员2人,村(社区)级信息员1人。
二、填报操作。登陆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nndims.com)灾害信息员模块进行填报,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三、填报要求。严格遵循数据录入、审核、报送的流程规定,做到“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保证填报的信息准确、真实、完整。填报工作请于6月20日前完成。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按期完成填报任务。在机构、人员调整到位后,请及时在系统内更新灾害信息员。届时,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各地填报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蒋一飞,85127576,13961472778
附件:灾害信息员数据库操作指南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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