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函》常应急函〔2019〕3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38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对我区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开展调查摸底。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对照《通知》明确的调查对象和内容开展调查统计工作,并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
二、各单位要对在本级注册登记的社会应急力量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现状及存在的困难,认真核实社会应急力量基本信息,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三、各单位要认真填写《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社会应急力量调查摸底汇总表》,收集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相关意见建议并形成调研工作总结,于2019年6月25日前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蒋一飞 85127576 13961472778,邮箱:563872031@qq.com
附件:1.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国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函
2.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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