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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