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苏应急办〔2019〕24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证书式样更新工作平稳过渡。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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