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局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化工(危化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的通知》(苏应急办﹝2019﹞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迅速将《警示清单》传达至相关化工企业,督促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将《警示清单》内容纳入员工日常培训,并与日常隐患自查工作相结合,丰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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