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相关单位:
现将《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的通知》(苏应急〔2019〕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月18日前分别报送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消防救援大队;10月中旬报送活动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
区消防救援大队 吴 静 85121119
邮 箱:1660068310@qq.com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潘鹏飞 85178957
邮 箱:1033570301@qq.com
附件: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任务分解表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9月10日
序号
活动内容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1
消防安全大宣传
(1)发动、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开展消防安全知识问卷调查、设置消防宣传点、组织应急疏散体验、灭火逃生演练等。
区消防救援大队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全区各A级旅游景区及星级饭店
(2)消防宣传车进环球恐龙城、江南环球港、常州博物馆、华夏艺博园、新区公园等旅游场所,开展消防宣传。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全区各旅游场所
(3)发动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以“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提示七条”为内容开展宣传。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区消防救援大队、全区各A级旅游景区及星级饭店
(4)开展行前说明、发放安全须知、发送短信微信等形式,加强对游客的消防安全引导与提示。
全区各A级旅游景区及星级饭店、各旅行社
2
消防安全大培训
(1)组织全区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2)组织导游、领队、讲解员等旅游从业人员为重点,培训旅游人员消防宣传骨干。
区消防救援大队、全区各A级旅游景区及星级饭店、各旅行社
3
消防安全大警示
利用电子显示屏、背景广播、提示牌(栏)等开展消防安全提示警示,通过固定电视、客房电视、楼宇电视循环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教育短片。
全区各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游集散地。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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