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9〕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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