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建设,努力实现应急情形下的有序应对和管控到位,现就推广和普及实施“应急交底箱制度”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
“应急交底箱制度”具有简单、易操作的特点,有利于政府安全监管牵头抓总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应急主体责任,对应急信息价值链管理能效显著。该制度系统化编制汇集好应急信息资料,在突发紧急状态时,可以“无条件”及时保障所需关键应急信息的“交底”运用,促使应急救援力量尽快开展科学施救,对于抢得“黄金救援时间”和最大限度保障救援力量“逆行”时的安全风险具有不可或缺功能。
二、时间安排
各辖区企业于11月15日前落实到位,区应急管理局11月底前督查验收。
三、应急交底箱制度内涵
(一)应急交底箱要求
应急交底箱外观应使用红色色系,标识醒目;具有防水、防潮功能;便于携带、保存和使用;内含便携式小手电(备夜间使用)、激光笔(便于指挥)、彩色笔(便于救援方案制定)、U盘(便于电子信息的传送)等。(具体样式参见
https://item.taobao.com/item.htm?id=568774544567)
(二)应急交底箱内主要包含应急信息资料构成
1.箱内材料目录清单;
2.本单位安全进入须知;
3.本单位总平图(分别印在正反面,A1纸塑封)一式二份;
4.本单位消防总平图;
5.本单位应急物资、器材储备图表;
6.本单位人员组织构架图及联系方式;
7.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安监总局88号令编写);
8.本单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包含化学品的理化参数、燃爆性能、对健康的危害、安全使用贮存、泄漏处置、急救措施等内容;
9.上述1-8项内容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U盘一只。
(三)设置方式
规模以上(年经营额500万以上)单位所有主要通道(行政、物流通道等)均要设置,挂于门卫室的显眼处,方便紧急情况时调用。
小微企业(年经营额500万以下)单位可适当精简,挂于主要通道合适位置,方便紧急情况时调用。
(四)管护机制
应急交底箱制度作为企事业单位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把关,单位的安全总监(安监员)负责定期管护和更新,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有效。
四、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部署落实,加快实行“应急交底箱制度”,有针对性的进行演练,切实提升区域应急救援保障水平。区安委办将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安全应急重点工作考核督查,对工作消极懈怠,发生紧急情况不能及时提供预案保障支撑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