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组成人员。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乔俊杰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
常务副主任:王宇伟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副 主 任: 谢国正 区管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区党工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公安分局局长、党委书记
陈华鹏 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季晓东 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童广武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 范春苟 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区党工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兼)
王立刚 区人武部政委 任志清 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徐逸峰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姚慧博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王忠良 区党工委(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何建明 区党工委(区委)司法局局长 胥荣伟 区党工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沈春英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华锋 区教育局局长 吴雪强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建军 区财政局局长 高月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民政局局长 徐雪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银龙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杭宏伟 区商务局局长 唐爱民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顾东青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万华 区审计局局长 恽志群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陈锁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斐 区统计局局长 曹 瑜 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局长 朱海颍 区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高应红 区总工会主席 秦浩杰 团区委书记 盛 新 常高新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唐华亮 龙城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赵 锋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堵小东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管卫忠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姜 浩 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春江镇政府镇长 蒋功伯 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孟河镇政府镇长 陈 弢 新桥镇政府镇长 花震言 薛家镇政府镇长 白正堂 罗溪镇政府镇长 王华国 西夏墅镇政府镇长 江文亭 奔牛镇政府镇长 刘 奔 河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文伟 三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沁怡 龙虎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书勇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金 健 区交警大队教导员 贾校栋 市交通执法支队新北大队大队长
王立刚 区人武部政委
任志清 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徐逸峰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姚慧博 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王忠良 区党工委(区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何建明 区党工委(区委)司法局局长
胥荣伟 区党工委(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沈春英 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张华锋 区教育局局长
吴雪强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建军 区财政局局长
高月锋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民政局局长
徐雪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银龙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杭宏伟 区商务局局长
唐爱民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顾东青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陈万华 区审计局局长
恽志群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陈锁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斐 区统计局局长
曹 瑜 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局长
朱海颍 区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高应红 区总工会主席
秦浩杰 团区委书记
盛 新 常高新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唐华亮 龙城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赵 锋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堵小东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管卫忠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姜 浩 滨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春江镇政府镇长
蒋功伯 新北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孟河镇政府镇长
陈 弢 新桥镇政府镇长
花震言 薛家镇政府镇长
白正堂 罗溪镇政府镇长
王华国 西夏墅镇政府镇长
江文亭 奔牛镇政府镇长
刘 奔 河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文伟 三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沁怡 龙虎塘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书勇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金 健 区交警大队教导员
贾校栋 市交通执法支队新北大队大队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制,区长是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区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受区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区长、区安委会主任乔俊杰同志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的区管委会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王宇伟同志负责区安委会日常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简称区安委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区安委会日常工作。区安委办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童广武同志担任,区应急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负具体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未列入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的按区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抓好各自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因机构改革和人事调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根据分工自行调整,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