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委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省第一批安全生产巡查情况的通报》(苏安办〔2019〕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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