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党工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7月23日进行了巡察反馈,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根据巡察整改要求(2019年2月,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撤销,相关职能由新成立的区应急管理局党组接收),目前已全部完成巡察整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的基本情况
巡察反馈后,区应急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致认为抓好巡察整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是应急管理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机遇,是全面落实区党工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的重大契机,必须确保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细化分解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分工,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全程跟踪督导检查,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督导巡察整改工作,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注重总结经验成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深入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22个问题,分解成52条整改任务,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1.关于“推进重点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全区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工作、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抓好《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和《江苏省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两个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2018年,新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企业目标任务为500家,计划内执法检查企业36家,自巡察整改以来,不断加大创建了执法检查力度,截至2018年12月初,已全部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持续保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压降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2018年,按照全年执法计划完成41家企业执法检查工作。此外,高标准、严要求部署开展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全面诊断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设施设计和全流程自动化控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目前,45家重点化工企业已完成本质安全诊断。
三是认真总结事故教训促安全。定期分析研判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剖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和特点,每季度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在区级网站公示2018年18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调查报告,给全区各级各部门和相关单位予以警示。取材辖区典型事故案例,制作完成安全生产微电影《安全,让生活更美好》和《新北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片》,在各类培训和安全检查督察活动中进行宣传。严肃事故单位复查,始终将事故单位作为执法检查的监管重点,将2017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列入执法计划,2018年8月,专题开展事故企业“回头看”行动,累计巡查事故责任企业14家,进一步督促事故责任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提高自身本质安全。
2.关于“重点领域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督促企业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将工贸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与计划内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根据2018年10月摸底数字,我区共有冶金铸造企业83家,有限空间企业233家,粉尘涉爆企业40家。今年共完成计划内执法检查企业36家,复查36家;计划外执法企业29家,复查29家;双随机检查企业8家;处罚企业10家,处罚金额30.61万元;责令停产企业2家(分别为常州新区百丈镇和兴绒毛厂和常州苏耐冶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共花费120余万元对生产车间无除尘装置及除尘装置不防爆、化工反应装置无正规手续等重大隐患进行整改)。区镇两级安监部门共检查冶金铸造企业90余次,有限空间企业280余次,粉尘涉爆企业70余次。
二是持续推动危险化学品领域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全区所有10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岗位风险评估与管控工作,45家重点化工企业结合本质安全诊断治理要求制定并实施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方案,24家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专家会诊,50家重点化工企业阶段性完成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35家化工企业完成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此外,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专项整治,抽查企业26家;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受限空间专项检查,抽查企业21家,查处隐患全部整改完毕。
三是持续开展异地执法检查,2018年二、三季度抽取规上企业54家,异地检查已覆盖10个乡镇,对35起涉嫌生产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罚款共计140.3万元,在全区范围内形成震慑。通过两地执法骨干通力协作,进一步挖掘企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倒逼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执法一家规范一家,三季度陆续开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绩效评估,完成对12家被处罚企业整改闭环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其中对整改到位、安全管理成效显著的常州鼎研电子科技公司进行正面宣传,对仍然未引以为戒、疏于自身管理的常州清红化工公司实施曝光通报。
3.关于“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梳理今年以来开具的执法检查文书,将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涉及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项目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截至目前,移交涉及金属冶炼企业31家、涉爆粉尘企业8家、有限空间企业15家、未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企业18家。同时,加强与经发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的联系,对上一年度进行立项的“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工作进行抽查。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常安监〔2018〕29号)工作要求,开展工贸行业企业“三同时”抽查工作。依据区经发局统计数据,2017年我区共有162个建设项目立项,根据要求2018年需抽查其中16家企业,截至2018年12月,已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检查时,发现企业普遍存在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无相关手续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立即整改,未经整改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二是坚持定期通报各园区(镇、街道)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每季度汇总监管工作数据并及时通报,客观反映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滨江化工集中区等危险化学品重点风险区域进行重点走访调查和工作督查,存在问题较大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
三是强化执法力度。2018年11月,编制印发了《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北区安全生产巡查办法》、《新北区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进一步织密涉及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体制机制,规范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责任落实,从制度上保障安全生产领突出问题的解决。为深刻汲取近期及周边地区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区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牵头组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期间,全区上下出动检查人员1605人次,检查督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5424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3064个,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726起,19家单位停产停业停建。
四是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2018年8月份以来,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重点,陆续开展了异地交叉执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绩效评估等活动,区、镇联合检查企业66家,通过规范引导、言传身教,指导基层安监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委托执法,2018年,指导镇(街道)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5起,处罚金额499万元,有效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办案能力,树立了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威望。
4.关于“党组会议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不清、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修订制度。为适应新形势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明确党组会议讨论内容。经过局党组仔细研究、充分讨论,于2018年8月27日修订印发《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安监局党组议事规则》。
二是组织学习制度。将《规则》分发至全体干部手中,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明确党组会议的议事原则、议事制度、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议事纪律,使党的党组议事规则入脑入心,深入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三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按程序和规则议事,依纪依规行使决策权,进一步提高党组会议质量和效率。集中整改以来,已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会前形成书面议题报告,填写党组会议“三重一大”议题申请表,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下发党组会议通知单,会议材料提前一天分送党组成员,确保党组成员充分酝酿,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规范党组会议记录,重点对各议题内容(汇报人)、讨论发言、表决决策结果等内容记录齐全、用词规范、表述准确,充分体现讨论全过程,会议记录均由党组书记最后审阅确认。
5.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即组织学习《反馈意见》,增强全局意识。安监局党组在反馈会议结束后,于当天下午立即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关于巡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要求班子成员不仅要关注自己的分管工作,还要关注其他领域,从全局出发主动谋划工作,充分发挥班子整体效能、乘数效应。
二是结合新修订的《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安监局党组议事规则》,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细化议事决策程序。要求党组会议材料至少提前一天交局党组成员,同时要求党组成员认真研读,在党组会议中充分讨论,确保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6.关于“‘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认识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的工作职责,局党组书记带头抓党建,班子成员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做到管人事必须管党建,抓业务必须抓党建,实现党建和安监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确保党建工作责任传导精准到位。
二是落实年度考核目标。8月上旬,组织专人对《新北区2018年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进行自查,对标找差、查漏补缺,用考核的“指挥棒”倒逼党组织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及时将自查情况进行通报,明确各分管领导、处室(单位)负责人职责,督促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确保年度考核考出佳绩。
7.关于“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问题的整改。
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在新修订的《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安监局党组议事规则》中,明确了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整改以来,已于7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总结上半年党建工作,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对下半年的党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12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全年党建工作总结。同时,结合总结及最新党建工作有关文件,对2019年党建重点工作提出要求。紧扣党建工作中心,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做到齐头并进、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8.关于“抓党建工作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支部党建工作。结合《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2018年党建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新北区安监局党支部共建活动工作计划》,积极开展相关党建活动。6月,组织开展赴嘉兴南湖“重走一大路,学习红船精神”主题党日活动;9月,开展2018年新北区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突出发挥局党组应急救援先锋队作用;10月,与共建支部开展羽毛球乒乓球友谊赛;11月赴结对帮扶村——春江镇绿城墩村进行走访慰问;12月,部署安排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以形式多样、党建业务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党建工作抓严抓实。
二是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局党支部会议,多种形式开展“每月一讲”学习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落细。自巡察整改以来,邀请区纪委监委副书记沈传宝做“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专题讲座,常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叶英姿解读十九大党章,利用音频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多种党建活动。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均完成一次党课,通过党课把他们的日常学习成果展示和传达给全局同志。督促局党支部利用好《支部工作一本通》,及时记录党建各项活动信息,确保各项工作记录、资料真实完善,符合要求。做好基础党建工作的指导与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按时有序开展。
三是发挥支委会作用。充分调动支委会成员力量,扎实进行组织建设。组织委员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宣传委员全力做好宣传传播工作,纪律委员及时督促制度落实,各支委会成员结合角色使命,同心协力、尽职尽责共同推进支部建设,全面提高支委会知晓度。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切实加强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18年底要求所有班子成员将述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对意识形态重要性的认识到位。2019年3月8日、3月22日、5月20日、6月12日,分别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及时传达、部署到位。
二是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安监精神。结合市、区政务信息平台、“常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及时发布应急管理动态、安全知识,传播先进文化、抓好舆论引导、强化危机应对。2019年以来,已在《常州日报》“常州国家高新区”发布文章8篇,专版2个;在《中国应急管理报》发布文章3篇。积极开展第十八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主题微视频播放、应急系统干部职工现场宣誓、安全生产题材音诗画朗诵、安全生产标语和展板展示等形式,弘扬传播安全文化,提升应急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化开展。制定印发《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常开应急〔2019〕69号),明确要求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局各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要将应急管理系统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任务,紧扣年底目标责任清单,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地广泛、深入挖掘各类典型亮点,加大宣传力度。举办应急管理系统信息培训班,邀请市委办公室信息党刊处黄儒处长、进行授课,集中就政务信息的撰写、报送等知识进行辅导。通过集中辅导培训,提高了信息报道员的思想认识和宣传技能,为继续做好全区应急管理系统的信息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10.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学习计划。结合年初下发的《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中心组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落实年度学习计划安排,做好学习记录。
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专家理论辅导、观看教育片、专题讨论、个人自学等多形式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拓宽视野。7月,开辟局读书角,采购了《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书》《特朗普自述:永不放弃》等各类书籍,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备足精神食粮。8月-12月,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娄勤俭书记在省委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等进行集体学习。12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共同观看警示教育片,党组中心组成员作交流感想,就廉洁从政、强化教育、集中整治官僚主义等进行深入交流。邀请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赵龙生就加强廉政建设进行专题讲课,赵龙生结合自己多年工作经验,从知敬畏、守底线、早预防的角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学。
三是探索督学方式。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每月对各党组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结合局“每月一讲”,落实党组成员上党课制度,在课堂中传播知识、检验知识掌握情况,做到了党组中心组成员上党课全覆盖。加强工作调研,要求局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认真制定年度调研课题,加强思考,深入群众,下基层、进企业调研并及时形成调研报告,全年共收到优秀调研报告3篇。开展知识测试,一测试的形式促进中心组成员真正在思想上觉醒、政治上规矩、行动上自觉。8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进行测试;12月,对“以案明纪,廉洁守正”专题警示教育党纪法规知识进行测试。
11.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确保认识到位。通过局务工作会议、党组会议等就开展组织生活工作做出讨论,强化对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使党组成员充分认识到开展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认识到查摆问题既不能避重就轻,更不能不想查、不敢查、不愿查。12月份,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召开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
二是确保方法正确。在年底召开组织生活会之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广开言路、开门查摆,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深入查摆、认真梳理各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在组织生活会上如实剖析。
三是确保剖析深入。在年底民主生活会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围绕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等进行深入剖析、查摆问题,要求突出查摆的深度和广度,不能只讲鸡毛蒜皮、细枝末节,也不能只说表象、浅尝辄止,更不能躲躲闪闪甚至转移目标,必须紧扣主题,由表及里,由浅入深。通过查摆问题,深挖了问题根源,发现了问题本质,党员干部的思想得以洁净,灵魂得以荡涤,前进方向得以明确。
12.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于8月下旬制定《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制度》明确了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基本原则及实施方式。同时定制了局《谈心谈话记录本》,表格详细列明谈心谈话的时间、地点、对象、方式、内容等,要求所有谈话记录在册、规范真实。
四季度,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处室(单位)负责人分别谈话,同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领导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谈心谈话活动,充分了解党员干部及群众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学习状况、廉洁自律以及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在谈话中倾听基层意见,凝聚工作合力。
13.关于“党员发展不够严肃认真”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与支委会成员进行谈话,要求各支委成员提高对党务工作的重视程度,深刻理解发展党员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切实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在发展党员中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增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观摩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知识培训。7月上旬,制作党员发展流程图,要求党务工作者牢记于心;7月25日,组织两名党务工作者参加由河海街道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8月由分管领导贾益海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10月,邀请党务工作专家丁平就发展党员的程序、规范、注意事项等业务知识进行专题讲解,做好预备党员发展工作。
14.关于“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制度执行。结合《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安监局党组议事规则》和《区安监局党组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严格按照要求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确保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衰减,真正统一到局党组的工作思路、决策部署上去。整改以来,平均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传达区委四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全区作风建设相关要求等,切实统一党员思想认识。
二是提升干部意识。先后组织开展高新区环保和安监人员创新管理与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召开部署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引导和教育全局干部职工严守党纪国法,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坚决落实政策方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担当意识。
三是强化纪律约束。11月中旬,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求各分管领导、职能处室(直属单位)结合岗位实际,对可能涉及的风险点进行仔细甄别,确保风险点排查全面到位、没有遗漏。并召开党组会议,邀请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场指导,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措施科学、精准。年底民主测评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利用好民主测评卡,结合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表现认真打分,并将结果体现在年度考核中。对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的个人及时进行提醒,督促整改。
15.关于“选人用人不够科学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依据《条例》,绘制简单明了的选人用人工作流程图,严格依据流程进行操作,严把推荐提名关、组织考察关和讨论决定关。坚持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履行的程序,全面考察拟选拔任用干部,全面落实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和任职试用期制度。通过以上措施,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是坚持领导职数使用审核。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编制职数和组织部门关于非领导职务干部核定标准,确定干部选拔任用岗位和数量,在请示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审核同意后,按照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局考察组全程参与推荐、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考察预告,对所有提任干部实行任前公示,通过多种方式让干部职工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对资格审查、推荐提名、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以及任职全过程以书面形式详细记录、存档备查,全面准确地反映干部选任的有关情况,为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提供依据。
四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进一步明确以后干部考察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中出现应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6.关于“专业人才和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干部培养意识。为进一步落实好干部标准,破除唯年龄偏向,改进后备干部工作,优化干部成长路径,于7月30日,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会议精神,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深入学习贯彻《意见》指示精神,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把发现培养选拔干部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是梯队建设干部队伍。充分整合当前干部人才资源,做到人岗相适,充分发挥干部在全局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对新招录的3名工作人员,充分结合其专业优势、性格特点,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加强对干部交流工作的动态管理,为年轻干部创造多岗位锻炼机会,注重多面手培养。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训。通过组织赴中山大学拓展培训,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区各级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和综合能力培训,主动与相关局办、局各处室(单位)进行业务交流等,进一步拓宽干部职工的视野和渠道。局工贸处和危化处相继安排工作人员赴南京参加冶金铸造企业业务培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干部化工专业知识培训班、职业健康处制定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每月一学”计划、执法大队每周召开大队全体人员工作例会并集中学习讨论《企业常见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汇编》相关内容等,持续提升安监干部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储备。以培育基层执法骨干力量为出发点,8月份以来,吸纳春江、薛家各一位执法人员来大队进行为期2个月的工作锻炼,协同开展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观摩学习执法全流程。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理念,推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创新说理式执法新模式,每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交流会,探讨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难题,交流总结执法过程中的得失,推进执法方式创新。
17.关于“党组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责任。8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新北区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清单》要求,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明确主体责任、责任人,分析排查廉政风险形势,加强廉政预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二是强化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7月23日,根据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安监局工作情况反馈,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具体事项,包括整改小组人员安排、整改措施确定、整改任务分工等。8月7日,积极配合区纪委开展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督查暨解放思想大讨论调研活动,就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同时讨论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9月21,研究讨论《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各相关责任人加快推进落实未整改事项,确保按时按质圆满完成整改。12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总结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方向。
三是完善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研判2次,深入查找、剖析和有效解决纪律作风、财务管理、公务用车、执法规范、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18.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重新修订《新北区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强化党组织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明确了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处室(单位)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提高相关人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
二是凝聚工作合力。定期开展廉情分析,每季度参加区纪委组织的季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督查,汇报交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局党组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局党组会议以及深入重点岗位、关键领域跟踪监督;党组书记与派驻纪检组组长经常沟通交流,交换工作意见,对纪检组提出的要求和建议逐条落实,不打折扣。
三是落实廉政细节。为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局党组于8月3日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议。会议认真听取了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关于廉政工作的指导,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勤念“紧箍咒”,常吹“廉洁风”,筑牢“护廉网”,全方位、多层次构建廉政防护体系。8月16日,结合工贸处出现的部分苗头性问题进行仔细研判,并开展谈心谈话。研判指出,工贸处在开展标准化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等方面存在一些不严不实问题,要慎用手中权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技能,规范运行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杜绝腐败土壤的滋生。
19.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以“转作风 敢担当 争一流”为主题的安监系统作风建设活动,组织各处室(单位)开展“对标杆、找差距、争一流”作风效能行动。7月,利用“七一”纪念活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引导广大安监人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8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络知识竞赛”,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9月,结合区作风办《关于开展“打通中梗阻、激发新动能”专项活动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对标要求、找差整改活动。11月,组织集体学习《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责办法(试行)》《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机关首问负责制实施办法》,落实文件精神。
二是结合《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组织多层次的作风效能建设谈话。11月上旬,依据党组书记履行谈心谈话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按分工管线原则,区安监局全面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通过谈心谈话活动,倾听了干部职工的合理诉求,化解了矛盾心结,疏导了不良情绪,为下一年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结合谈话情况,各职能处室对工作进行了重新分工,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工作标准和责任人,促进形成马上办、立即办、高效办的内部运行机制。
三是坚持“十带头、十严禁”要求,加强对节假日值班值守、会风会纪、人员出勤和上班时间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会议签到制度,对于无故迟到或不到会人员进行内部批评通报;严格事假、公休假请假报备制度,严查上班期间违纪情况;强化中秋、国庆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布节假日廉政提醒信息。对作风效能方面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通报,坚决予以追责。
20.关于“工作效能不够高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工作总结。以处室为单位建立共享文件夹,指定专人进行定期梳理归纳,形成规范、完整的工作台账,确保每项工作的开展有迹可查、进度可控。同时,将部分重点工作台账与基层安监部门共享,统筹推进,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时间成本。
二是提升服务效率。加快全区工贸安全管理示范企业的走访调研工作,截至9月12日,已完成全区55家(滨开区10家,其他辖区各5家)示范企业的调研工作。加快网络审批工作流程,对主要负责人履职报告、应急预案、评价报告等的备案、审批实现“不见面”办公,避免企业来回跑。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申报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核查工作,缩短了办事时限。同时,做好相应企业服务工作,及时给予工作提醒和政策解释。8月16日,区安监局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座谈会,通报中介机构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中介机构提高服务企业质量。
三是强化依法行政。为有效扭转基层执法人员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运用不够熟练、业务水平不高、能力相对较差的基本现状,8月份梳理汇编了《安全生产执法法律法规汇编》,收录了18部常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印发给基层执法人员,便于日常学习和执法检查的应用。以培育基层执法骨干力量为出发点,8月份以来,吸纳春江、薛家各一位执法人员来大队进行为期2个月的工作锻炼,协同开展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观摩学习执法全流程。同时,为进一步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创新说理式执法新模式,每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交流会,探讨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难题,交流总结执法过程中的得失,推进执法方式创新。
四是实施上下联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持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2018年1-8月,事前行政处罚129起,同比增长128%,事前立案处罚占比95%;事前行政罚款614.76万元,同比增长146%。进一步增强执法合力,8月份以来,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重点,陆续开展了异地交叉执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绩效评估等活动,区、镇联合检查企业32家,通过规范引导、言传身教,指导基层安监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委托执法,8月份以来,指导镇(街道)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起,处罚金额44.4万元,有效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办案能力,树立了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威望。
21.关于“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在原有的12350举报投诉电话和政府网上举报投诉信箱的基础上,专门增设了24小时举报热线,安排专人负责,接到群众反映的安全隐患举报,第一时间进行登记,根据监管职责范围进行核实调查,对涉嫌生产安全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理;对于非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移交职能处室处置并跟进反馈结果。2018年共接到举报34起,全部完成调查或移交,完成率100%。
二是健全处置机制。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受理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专线负责,8月底设计了《区安监局举报办文单》、《区安监局举报答复审批表》,并立即予以执行新文单和审批表,进一步规范了包括核查人员、核查时间、核查具体情况、处置结果在内的举报办理流程和资料整理归档要求。严格执行举报回复制度,确保件件有回音,2018年举报回复群众满意度实现100%。
22.关于“各类专家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明确了专家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统一按财务规定支付;明确了相关服务项目专家费用发放标准;明确了各职能处室和执法大队需提出年度专家经费用款计划,并统计汇总专家使用情况。
二是明确专家选择范围。制定出台《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经报名、资格审核和区安监局局长办公会讨论,组建新北区安全生产专家库,试用常州市安监局重大危险源管理平台专家库模块,充分发挥安全专家在全区安全管理、决策中的政策咨询、科学研究、技术论证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三是提升职工财会业务素质。学习《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新北区区级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府会计制度手册》等相关文件资料,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会计制度网络培训。
三、巡察整改报结
对照巡察整改标准,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已完成全部巡察问题的整改工作。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区党工委(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
一是持之以恒促整改。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区党工委(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反弹、不会潮。
二是建章立制管长效。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对于已经建立健全的制度规范,坚决一以贯之地抓好运用和落实,还在征求意见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切实将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到实践工作中。
三是把握机会谋发展。深刻把握巡察整改契机,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良,深入结合工作实际,深刻研判分析共性倾向性问题,找准根源漏洞,做到治标又治本,全力推进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发展,实现巡察整改成果的最大化。
请予以审核。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