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工作的通知》(苏应急电﹝2019﹞6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园区(镇、街道)安监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并将文件及时传达给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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