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安委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广西玉林兰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15”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函〔2019〕5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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