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新北区党政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以下简称城建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城建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情况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相关人员和配套设施,并按时公开了可公开政府信息。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局党工委、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信息公开工作扎口局综合处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各业务处室、部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发布流程和时限要求。
(二)依法依规,严防泄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保密制度,强化保密审查工作程序,所有公开事项均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公文流转和信息发布程序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加强和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士的沟通对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对于网络信息上网继续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与权限,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三)积极主动,确保实效。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扩大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应用“高新智慧城建”APP、“新北城建”微信公众号、城建局信息简报等载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型载体,进一步拓宽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全面有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388条,其中包括各业务部门的新闻动态、公告公示、政策法规、预决算工作等各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全年共制作局信息简报12期。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件,其中网上申请6件,当面申请5件,信函申请8件。经审核,19条申请公开信息中,同意公开答复8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3件(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件、涉及商业秘密0件、涉及个人隐私0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3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5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件。以上政府信息申请答复根据《条例》要求均以告知书形式邮寄给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附加费用,免除所有申请人的检索、复制和邮寄等成本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数量0件。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度由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有41件,协办件14件;政协提案主办18件,协办9件,满意率达100%。其结果均已公开。
七、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加强;二是动态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三是网络申请的关注度不够;四是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理解和贯彻不够深入有待进一步拓展。
2019年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在2018年工作开展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方面,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城市管理、公共服务、预决算、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持续抓好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平台的建设,完善领导信箱和网上调查等栏目,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注重有效发挥地方电台、电视、《高新区报》、微博、微信等多媒介的作用,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为政务公开信息化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和督查考核。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全局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业务人员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特别是加强基层一线同志掌握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同时,开展集中督查活动,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规范考核问责,修订考核办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强化督查督办、限时整改、约谈领导等工作机制,确保城建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