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等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扣紧“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应急管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活动,压实安全责任,理顺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健全预防机制,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努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与应急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实现“一杜绝一控制双下降”(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或有较大影响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工作目标,继续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态势,努力构建区镇合一、协同有效的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理顺体制机制,强化齐抓共管
1.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常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行业领域的直接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积极探索板块、行业上下联系安全生产工作新模式,形成运行更加高效、落实更加到位、成效更加明显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2.理顺部门管理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机构改革,全面理顺园区(镇、街道)、部门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全面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部门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明确承担安全生产职责的内设机构。修订《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园区(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和应急管理综合统筹协调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建立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职责清单,尽职免责、失职问责。机构改革期间,负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体现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
3.强化统筹组织协调。发挥好区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运行机制,督促指导各地党委政府在统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在工作思路、用人导向、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坚强领导和有力支持。完善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推动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对消防工作的统筹协调。
4.深化安全改革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分解细化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进重点工作。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大力推进中小微企业安全托管模式。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按不同地域和行业领域特点,完善差异化考核指标,提升考核质量和效果。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和约谈制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5.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应急管理部门与行业部门主动协同、综合救援队伍与专业救援队伍高效联动、专业救援与群众参与有机结合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以风险评估为基础,以情景构建为指引,强化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和演练的实战化。强化园区(镇、街道)、各责任主体和行业部门对事故灾害的先期处置。加强应急管理部门对事故灾害应急处置的统筹协调和流程管理。理顺领导决策和现场专业指挥关系,推行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指挥官”制度,保障技术指挥人员对救援的专业组织管理。强化应急处置新闻发布和舆情导控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本质安全
6.狠抓企业安全管理。以安全生产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为核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持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工作措施落实,理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到一线员工的各层级各岗位职责清单。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联合惩戒和激励机制,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回头看”专项行动,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检查执法内容,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7.狠抓危化安全提升。按照《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化工企业改造提升标准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二道门”建设提升、岗位风险辨识管控、自动化控制改造提升、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工作,深度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提升。按照《新北区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一重点一重大”企业完成排查诊断,完成问题整改治理,并组织开展隐患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对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因企业自查未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一律立案查处。
8.狠抓双控机制建设。全方位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分地区、分行业层层开展风险辨识,确定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行差异化、动态化管理。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风险管控,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的源头防控机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发挥工贸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示范企业的样板效应,推动各类企业广泛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防范事故能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9.狠抓标准化提质提效。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量质并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达标升级,扩大企业创建覆盖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扎实开展标准化运行“回头看”活动,加强运行质量审计,推行安全标准化评审与日常检查执法协同机制,提升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效。
10.狠抓企业服务指导。从培训内容、参训人员、开展形式、考核方式、奖惩机制等方面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分析评估,对存在问题较多和重要性较高的动火作业管理、设备管理、应急处置等内容,指导企业开展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培训。充实完善企业培训考试题库,牵头建立并定期更新通用题库,会同专家各企业设计符合自身需求的专用题库。结合岗位风险评估管控成果,注重借鉴吸收示范企业经验,企业列出需检查区域、场所、部位,会同专家指导企业根据综合性、周期性、专业性检查要求,实施表单化、清单式安全检查。“一重点一重大”企业利用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隐患排查和电子巡检定点定时定人定内容的程序化操作和后台管理考核,实现关键环节控制和全程可追溯。
(三)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监管执法
11.树牢依法治安理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抓紧研究解决当前企业面临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帮助企业解难题、树信心、保安全。创新执法方式,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提高执法精准度和规范化水平,避免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安全生产法治氛围。
12.开展精准执法年活动。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年”活动方案,以事故防控为导向,紧盯监管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对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较高、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企业、严重和典型违法行为实施精准执法。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危险化学品领域检维修作业环节、受限空间、动火作业,建筑施工领域非受监建设项目,工商贸领域有限空间作业,消防领域电气火灾、高层楼宇安全监管,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重大行政处罚绩效评估,巩固行政执法成效。常态化曝光典型违法案例,扩大执法的社会影响,做到“执法一起、规范一家、警示一片”。组织区镇(街道)、多部门联合执法和地区间交叉执法活动,营造依法治安社会氛围。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注重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双随机”检查的结合,确保事前执法数量和质量持续保持在全市第一方阵。
1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常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统一执法文书和执法卷宗式样,实行电子化统一管理。推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一体化”监督检查,避免重复检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一次到位机制,实现相关部门就同类事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每季度通报各地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1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办案流程管理,区经济发展、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教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进一步规范园区(镇、街道)委托执法,加强园区(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的综合监督,适时组织对执法计划制订与落实、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执法案卷质量、执法处罚效能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日常检查执法情况进行评估。严格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工作要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约束。严格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严格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15.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和“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责任追究。完善司法机关参与事故调查机制,完善挂牌督办制度,严格事故挂牌督办,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用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训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开展事故企业“回头看”,督促企业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四)突出重点难点,强化专项治理
16.危险化学品领域。打好危化品综合治理攻坚战,适时召开推进会、现场会,全面完成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任务。继续狠抓重点岗位安全管理,继续强化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扎实开展检维修、动火等特种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危险作业环节风险管控。全面实现危化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全面实施危化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加强风险管控、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化工(危化品)深度检查指导工作指南》,开展高风险危化品企业深度执法检查,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7.建筑施工领域。强化现场管理,深化专项整治,严格危险性较大工程“五个环节”安全管控,严防施工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重点打击高空施工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等作业中的违规行为。强化事故责任企业安全条件复核、安全许可制约,构建违法行为联合惩处机制。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18.道路交通领域。围绕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及攻坚行动,加强“两客一危”、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港口危险化学品码头储罐、国省干线公路安全、公路水运建设施工等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事故多发的交叉路口整治和危桥改造。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连环碰撞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19.消防安全领域。强化应急救援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专队专训,着力提升综合救援能力。深化高层建筑、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及生产、居住、仓储“三合一”、“多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专项治理、集中排查,开展电气火灾、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回头看”,着力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
20.特种设备领域。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加强联系沟通,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继续开展叉车和简易升降机、大型游乐设施、危化品领域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继续保持特种设备严管高压态势,强化违法行为处置和隐患整改落实。加强电梯维保安装和气瓶充装规范整顿,全力服务民生安全。
21.冶金等工贸行业。全面摸底调查工贸五大类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品种、规模等基本情况,针对性提出安全防范、安全管理措施。对粉尘涉爆、有限空间、高温金属熔融企业进行全覆盖、无遗漏“拉网式”的精准指导、专项服务和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
22.旅游景点景区。开展旅游安全综合治理,落实“先巡查、后开园”“不安全、不运行”日常巡查制度、极端天气条件景点(景区)关停制度和最大承载量管控规定,严格落实旅游安全措施,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5.1”、“10.1”等重要时段、节假日期间旅游行业安全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23.其他行业领域。扎实抓好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店(点)专项整治,严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管控,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部门执法联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抓好油气管道、餐饮燃气、中小学、卫生院、市政公用设施等领域的专项整治,排查风险,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五)夯实基层基础,强化共建共治
24.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深化“科技兴安、科技强安”战略,以重要设备设施和重大危险源、高风险工艺、关键生产环节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企事业单位实施的安全防范工程,继续在高危企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措施,进一步提高风险隐患识别、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加快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辆、消防装备建设,加快防汛防洪安全工程建设,加快整合、增添防汛防洪物资储备、装备设备配备。按照专群结合、政府与企业共建原则,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以及安全生产、防汛抗旱、自然灾害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区乡两级救援、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立救援、救灾物资数据库,丰富物资装备品种和数量,确保救援、救灾物资统一调度、流转有序、及时到位。鼓励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25.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持续推进政府、企业端的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以现有的新北区智慧安全监管一体化云平台系统为基础,统筹日常监管和应急管理要求,拓展滨开区监控预警应急一体化平台运用,健全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化工企业安防“一图一表”、危险作业报备、化工园区信息化管理等功能,不断优化我区应急管理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园区、区级部门、市级部门之间的数据分享、信息互联和平台融合。加快防汛信息化建设,尽快实施农村基层防汛预警体系(三期)工程建设,尽早将现场数据接入信息化平台。
26.规范安全社会化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通过服务质量、专家能力、监管部门评价、企业评价和专项抽查等多种渠道,汇集社会机构参与安全生产辅助管理各类信息,形成黑白名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和安全专家管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促进作用,实现高危行业投保全覆盖,将风控服务和专家检查参与到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中,尽量避免多头指导和重复检查。
27.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活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系列主题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七进”活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现代传播手段以及国家安全生产宣教平台等载体,加强社会面、企业面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实名制、小班化、专业类,全力做好“二员”、“三员”培训和考核。
28.完善应急管理预案。编制修订《新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各项应急预案演练。加强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及征用补偿机制,在高危企业推广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应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
2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为根本遵循,实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分期分批对从事危化监管、工贸监管、行政执法、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有关机构改革的部署和决定,严肃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坚持从严管理的激励担当相结合,健全鼓励激励、失职追责机制。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比学赶超等活动,建设一支奋发有为、素质过硬、业务精湛、廉洁高效的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新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
(二)提供坚实保障。紧紧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加强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力量。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汛抗旱等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装备。
(三)强化激励约束。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巡查督查工作,强化巡查督查结果运用。严格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年度目标管理,强化激励约束,对先进单位、个人实施奖励,对“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主要负责人本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