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的条件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和镇(街道)初步审核,邱庄村委的谢锡平、蒋正妹、应纪才、孙巧秀等 4人、青莲社区的 季根生、谢国瑾、徐胜妹、陈网福等 4人、罗墅湾社区的 蒋红梅、俞建玉、张正华等 3人。符合申请领取扶助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至 11月 4日止。如有不同意见,可向本镇社服中心计生科反映(电话:83200109)或向新北区卫计局反映(电话:85127253、85127583)。
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