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条件规定,经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镇(街道)初步审核,邱庄村的殷荷凤、梅东松、张腊珍、谢建平、丁章凤、钟兆兴、季华妹、毛凤娥、鞠建成、杨爱琴、谢春芳、蒋建华、谢优生、谢雪成等14人,温寺村的侯雪凤、钟小平、汤凤亚、张菊华、贡素琴、戴东荣、沈遗珍、汤和方、谢忠新等9人,空港社区黄荷英等 1人,溪南社区的黄春妹等1人,鸦鹊村的徐爱琴、李美凤、蒋金龙、徐雪娣、徐玉琴、徐国方、汤玉良、蒋国伟、蒋建成、蒋国洪、徐小方、张国平、顾雪琴、汤卫国、汤纪明、徐火成等16人,青莲社区的卢玉虎、王建忠、赵雪民、吴菊娣等4人,高巷社区的曹玲秀、常仁根、常建新、朱网英等4人,汤庄桥社区的臧春娣等1人,龙珠山村的查梅花、谢凤珍、杨留勤、杨秀君、汤网娟、朱仁娣、谢凤珍、朱仁娣、吴中妹、戴彐华、石国方、谈建英等12人,王下村的邹春法、吴达琴、陈荷娣、朱荣根、陶金凤、蔡亚芳、马才根、苏杏华、束建波、李春妹等10人,窑丼村的李菊芳、曹美华、贾俊英、王爱芳、吴杏娣、吴阿南、管雪妹、吴仁琴等8人符合申请领取奖励扶助金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至3月28日止。如有不同意见,可向本镇社服中心计生科反映(电话: 83200107、83200109);向新北区卫健局反映(电话:85127253,85127583)。
新北区罗溪镇社服中心计生科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