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00978号
案件名称
江苏博之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处罚事由
发布违法广告
处罚种类
1、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博之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M9KFM8L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411024197811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司向良
处罚结果
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0月18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1月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