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00988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瑞粒工程塑料厂虚假广告案
处罚事由
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瑞粒工程塑料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7174013709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5002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周春荣
处罚结果
处罚款3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9年5月24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6月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