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127号
案件名称
杨国宝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案
处罚事由
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违法医疗器械;
3、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杨国宝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144640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的1815元;
2.没收违法经营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博士伦晶朗半年抛弃型软性水接触镜,规格型号:1片装,3盒。舒洁牌丽爽水灵半年抛软性亲水接触镜,规格型号:2片装,2盒。博士伦晶朗年抛型软性水接触镜,规格型号:1片装,3盒。舒洁牌丽爽水软性亲水接触镜,规格型号:星眸黑4盒。舒洁牌丽爽水软性亲水接触镜,规格型号:咖啡棕,3盒。西武Candyeyes软性亲水接触镜,规格型号:棕、黑,3盒。西武大眼睛SEIBU软性亲水接触镜,规格型号:棕、黑,3盒。雪花秀雪影软性亲水接触镜,规格型号:棕、黑,3盒。
3.处罚款伍万元。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1月13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1月2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