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133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罗溪千姿母婴店超范围经营“一类”、“二类”医疗器械案
处罚事由
超范围经营“一类”、“二类”医疗器械
处罚种类
1、责令整改;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罗溪千姿母婴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P0DD26G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丽燕
处罚结果
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处罚款人民币5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1月22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2月7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