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111号
案件名称
常州得凯照明灯具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销售列入目录产品案
处罚事由
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扩展,擅自销售列入目录产品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得凯照明灯具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MYLY83N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42823195804*****
法定代表人姓名
汪友信
处罚结果
处罚款2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9年9月30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0月15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