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10156号
案件名称
常州市光辉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处罚事由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生产的电力变压器;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市光辉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04137295866G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祥娣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生产的电力变压器6台;
2.处罚款人民币234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9年11月29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12月14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