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19〕00945号
案件名称
常州碧恩希日用品有限公司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处罚事由
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碧恩希日用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陆井泉
处罚结果
1、处罚款50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19年7月23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8月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