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当处字〔2019〕16007号
案件名称
江苏新怡华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薛家店伪造产地案
处罚事由
伪造产地
处罚种类
1.警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新怡华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薛家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069523694G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041967072*****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锁华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19年7月8日
处罚截止期
2019年7月23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