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00011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新桥德盛餐厅未定期检查评价食品安全状况、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食品案
处罚事由
未定期检查评价食品安全状况、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运输食品
处罚种类
警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十一)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新桥德盛餐厅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N94YD22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郭冬亮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20年3月2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3月17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