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00013号
案件名称
常州金茂车灯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处罚事由
生产不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金茂车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7589957939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桂银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捌仟圆,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0年3月11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3月26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