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00015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新桥巧娣推拿馆发布虚假广告案
处罚事由
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新桥巧娣推拿馆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WBYJ873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巧娣
处罚结果
1、处罚款224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0年3月9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3月24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