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00025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罗溪快易百货超市销售超保质期“激浪”罐装饮料案
处罚事由
销售超保质期“激浪”罐装饮料
处罚种类
1、没收过期食品;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罗溪快易百货超市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TB2D978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于刚
处罚结果
1、没收当事人库存的过期“激浪”罐装饮料共计:20听;
2、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6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共计50001.6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0年3月19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4月2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