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00030号
案件名称
常州新北区奔牛聚博副食品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处罚事由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过期食品;
3、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新北区奔牛聚博副食品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T8LDGXE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敏
处罚结果
1、处罚款5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5元;
3、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雪花清爽啤酒(生产日期2018071803,保质期180天)啤酒27箱(1箱12瓶);
罚没款合计50025元。
处罚生效期
2020年3月25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4月1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