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00032号
案件名称
常州新北区武武电线电缆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新北区武武电线电缆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320407600138231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5711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惠明
处罚结果
1.处罚款570元;
2.没收违法所得5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0年3月25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4月1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