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00034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孟河常星家具城销售不合格家具案
处罚事由
销售不合格家具
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孟河常星家具城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TGGC29D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204211967112*****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吕东方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柒佰贰拾元整,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五百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0年4月3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4月18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