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00036号
案件名称
江苏鑫达电梯有限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处罚事由
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处罚种类
1、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鑫达电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0645479372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尉如峰
处罚结果
1、处罚款15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0年3月27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4月14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