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10001号
案件名称
常州爱康美容有限公司经营假冒伪劣的化妆品案
处罚事由
经营假冒伪劣的化妆品
处罚种类
1、没收假冒伪劣化妆品;
2、没收违法所得;
3、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爱康美容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MA1NCB072E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428231958043*****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苏凤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销售的“旖旎红”1-8号(无6号)系列化妆品23盒;
2、处违法销售化妆品货值金额60%的罚款15180元;
3、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688元。
罚没款合计18868元。
处罚生效期
2020年1月15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1月3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