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00041号
案件名称
新北区河海百姓人家饭店未按照规定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案
处罚事由
未按照规定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
处罚种类
警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北区河海百姓人家饭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92320411MA1THK4N6Q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世伟
处罚结果
处罚生效期
2020年4月9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4月24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