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00044号
案件名称
常州美妮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处罚事由
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种类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州美妮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320411083187674E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姓名
顾建萍
处罚结果
1、处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生效期
2020年4月15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4月30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