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常高新市监案[2020]00048号
案件名称
宋伟无照生产经营熔喷布案
处罚事由
无照生产经营熔喷布
处罚种类
1、 停止生产;
2、 处以罚款。
处罚依据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宋伟
行政相对人代码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
3424231991070*****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责令停止生产;2、处罚款10000元。
处罚生效期
2020年4月24日
处罚截止期
2020年5月9日
处罚机关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320411